交通运输部:推动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,引导充电设施建设、支持自动驾驶研发应用

发布时间:2020-08-07  作者:管理员  查看人数:4298


8月6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《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其中,在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方面,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、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;鼓励在服务区、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,与市电等并网供电;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港口码头和枢纽场站推进智能照明、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。在人工智能方面,持续推动自动驾驶、智能航运等研发应用;建设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、智能航运测试基地,丰富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的测试场景,完善测试评价体系,提升测试验证能力;围绕典型应用场景和运营模式,推动先导应用示范区建设,实施一批先导应用示范项目。


以下为原文对应内容:

8.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。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、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鼓励在服务区、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,与市电等并网供电。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港口码头和枢纽场站推进智能照明、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。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,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,着力提高岸电使用率。鼓励船舶应用液化天然气、电能等清洁能源。推动新能源、新材料在港口和导助航设施等领域应用。推动长寿命、可循环利用材料在基础设施建造、生态修复和运行维护领域应用。

13.人工智能。持续推动自动驾驶、智能航运、智慧工地等研发应用。建设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、智能航运测试基地,丰富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的测试场景,完善测试评价体系,提升测试验证能力。围绕典型应用场景和运营模式,推动先导应用示范区建设,实施一批先导应用示范项目。


以下为政策解读:

一、出台背景

今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。《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》将“两新一重”作为今年重点任务。交通运输是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。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先进技术赋能,使传统基础设施融入新要素、具备新功能、呈现新形态,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、运输服务网、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快建设交通强国,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我部制定了《指导意见》。


二、总体要求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,以技术创新为驱动,以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为主线,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、扩功能、增动能为导向,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、智能升级,建设便捷顺畅、经济高效、绿色集约、智能先进、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。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服务人民,提升效能;统筹并进,集约共享;政府引导,市场主导;跨界融合,协调联动;积极稳妥,远近结合等五项原则。近期,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,远期跟踪新技术发展,适度超前布局。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到2035年,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。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,精准感知、精确分析、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,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耗水平有效控制。泛在感知设施、先进传输网络、北斗时空信息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,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,智能列车、自动驾驶汽车、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。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,前瞻性技术应用水平居世界前列。


三、主要任务

主要任务,包括14项。一是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,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主实施。以智慧公路、智能铁路、智慧航道、智慧港口、智慧民航、智慧邮政、智慧枢纽,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为载体,体现先进信息技术对行业的全方位赋能。二是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先进技术的行业应用,包括5G、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、网络安全、数据中心、人工智能(如自动驾驶等)等。三是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,主要是科技研发支撑能力建设,如实验室、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监测网等。


四、组织实施

为保障有效实施,《指导意见》从加强组织领导、示范引领、标准规范、多元化投融资、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。强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,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,确保顺利实施。要加快示范引领,完善标准规范,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,推动建立协同机制,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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